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8

88.我被指教,火星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属天的奥秘 #4005

4005.“当日,拉

4005.“当日,拉班把有纹的、有点的公山羊都挑出来”表那些散布于邪恶与虚假当中并与其混杂的良善之真理被单独挑出来,它们属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这从“挑出来”、“公山羊”、“纹”和“斑”的含义清楚可知:“挑出来”是指单独挑出来;“公山羊”是指良善之真理,如下文所述;“纹”(party-colored)是指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事物,也如下所述;“斑”是指散布于虚假当中并与其混杂的事物,如前所述。此处之所以先提及“公山羊”,然后提及“母山羊”,是因为“公山羊”表示良善之真理,“母山羊”表示真理之良善;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如前所述(3995节)。
在圣言中,公和母被仔细区分开来,这一点从祭物和燔祭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明确规定了当献的是公羔羊还是母羔羊,是母山羊还是公山羊,是母绵羊还是公绵羊等等。由此清楚可知,公表示一种事物,母则表示另一种事物。一般来说,“公”表示真理,“母”表示良善。故此处“公山羊”表示良善之真理,随后提到的“母山羊”表示与这些真理结合的良善。公与母之间的这种区别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他把有纹的公山羊挑出来,而不像母山羊那样,把有点的挑出来;因为“纹”表示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真理;而“点”(speckled)表示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良善(3993节)。准确来说,与邪恶混杂的真理属于理解或认知,而与邪恶混杂的良善属于意愿。这就是二者彼此间的区别。它们都出自“拉班”所表示的良善,这一点从公山羊和母山羊都取自拉班羊群的事实明显可知。因为在圣言中,“羊群”表示良善与真理,或也可说,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人,因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
这个奥秘无法进一步予以解释,因为它无法清晰呈现给尚未在良善与真理上得到指教,同时得到启示的心智。事实上,人必须知道何为 良善之真理,源它们的是哪种良善,以及这一事实:如此众多的各种事物是从此处拉班所代表的这种良善当中单独挑出来的。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的人不知道每种良善都包含无数事物,事实上所包含的事物如此众多,以致连最有学问的人也几乎无法将它们分门别类。因为既有通过真理所获得的良善,以及由这些良善所生的真理;也有反过来又通过这些真理所获得的良善;还有从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些真理也是以一个系列而存在的。既有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也有与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所述(3993节);它们的这种混杂和相互调和如此各异,并且多种多样,以至于数不胜数。它们也照着人们所经历的一切生命状态而各异,而生命的这些状态一般照着这些人的年纪,尤其照着他们的各种情感而各异。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如此众多的各种事物能从“拉班”的良善中被挑选出来;其中有一些与雅各的儿子们所表示的真理联结;有一些则被留下;其它的便源于这些留下的。不过,如前所述,这些事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无法被理解,除非心智在良善与真理上得到指教,同时得到启示。

属天的奥秘 #4038

4038.“骆驼和驴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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